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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61章 帝国(续)


永徽元年,春。

    洛阳城的清晨,与昨日并无不同。

    祭天塔依旧巍峨,洛水依旧东流,朱雀大街上的电车依旧在卯时正点发出第一班,载着上工的工匠、赶早市的商贩、进学的蒙童,驶向这座巨城的各个角落。

    但有心人会发现,城门口张贴的告示,落款处的年号已经变了。

    不再是“定鼎六十一年”,而是“永徽元年”。

    新帝登基,改元永徽。取“永承徽命,继序不忘”之意。徽者,美也、善也。永徽者,永续善政、长守美德。

    ………

    紫微宫,御书房。

    易君泽独坐案前,面前摊着一本薄薄的册子,册子封面无字,只有一枚小小的朱印。

    这是他继位后,父皇留给他的最后一件东西。没有繁复的嘱托,没有冗长的训戒,只有这本不到百页的小册子,上面密密麻麻写满了父皇六十年来对治国理政的思考、反思、以及……一些未竟的想法。

    易君泽已经看了整整一夜。

    窗外天色渐亮,他终于合上册子,长身而起。

    “父皇……”

    易君泽目光穿过窗棂,望向远处巍峨的祭天塔。

    那座塔是父皇留下的最显赫的象征。而这本薄薄的册子,才是父皇留给他的最珍贵的遗产。

    册子里,有父皇对帝国的深刻洞察,有对六十年来各项政策的冷静反思,更有对未来的隐约担忧。

    其中最让易君泽触动的,是这样一段话:

    “朕以铁腕治国六十年,帝国疆土十倍于前,人口百倍于前,国力千倍于前。然铁腕之下,必有隐痛。高压之上,必有裂隙。归化民怨我苛,羁縻民怨我酷,工役族怨我绝其生路。华族虽得利,然亦困于等级,动辄得咎,不敢越雷池一步。帝国如铁桶,坚实无比,然桶内之人,皆憋闷欲死。南殷洲之所以能成事,非朕仁慈,实乃憋闷之人,找到了透气之处。

    朕在位时不改此局,盖因朕以力取天下,天下畏朕之威,不敢不服。若朕稍示宽柔,宵小必以为朕力衰,反扑立至。故朕不得不严,不得不酷,不得不绝。

    然汝不同。汝继位于鼎盛之时,天下已畏帝国之威,非畏汝一人之威。汝可稍示宽柔,以收人心。然切记:宽柔有度,改弦易张需循序渐进。骤然大变,必生大乱。”

    “朕在位六十年,所定制度,皆因时制宜。然世移则事异,事异则备变。朕所能见者,止于此。朕所不能见者,需汝补之。”

    “汝之性情,温和宽厚,不似朕之刚烈。此非弱点,乃汝之长。刚不可久,柔不可守。刚柔并济,方为长久之道。”

    “然切记:大框架不可动。华夷之辨不可废,等级之序不可紊,皇权之尊不可撼。此三条,乃帝国根基。根基若动,大厦将倾。”

    “在此大框架之内,汝可酌情调整。譬如……”

    接下来,是密密麻麻的批注和建议。有些是针对具体问题的,有些是原则性的指导,有些甚至是易华伟近年反思后写下的“未尽之事”。

    易君泽一页一页翻下去,越看越是心惊,也越是感佩。

    父皇并非不知帝国存在的问题。环境恶化、阶级固化、异族积怨……这些,父皇全都看在眼里,也全都写在了这叠手稿里。

    六十年,看似漫长,但对于一个横跨数万里、人口超二十亿的庞大帝国而言,六十年不过是一瞬间。能打下这片江山,能建立起这套制度,能让这台机器运转起来,已经耗尽了父皇的全部精力。

    六十年的高压统治,不是父皇不懂怀柔,而是他必须用最强硬的手段,先把这庞大的帝国“铸成型”。科技要发展,就必须不惜一切代价;环境要开发,就必须容忍短期的破坏;异族要臣服,就必须用最残酷的铁腕让他们不敢妄动。

    这是一场赌上国运的“急行军”。

    现在,急行军结束了。帝国已经成型,疆域已经稳固,华族人口已经占据绝对优势。接下来,需要的不是急行军,而是“休养生息”。

    让科技从野蛮生长转向有序发展,让环境从过度开发转向可持续利用,让异族从敢怒不敢言转向心甘情愿地融入。

    这些“未尽之事”,注定要留给后人。

    易君泽合上册子,久久不语。

    ……………

    永徽元年,四月初一。

    易君泽颁布即位后的第一道诏书:《永徽新政诏》。

    诏书开篇,先颂扬圣祖易华伟六十年功业,随即话锋一转:

    “朕承大统,夙夜忧惧。圣祖以神武定天下,六十年间,疆土万里,黎庶亿兆。然盛世之下,岂无隐忧?法令过密,则民不堪命;等级过严,则怨气暗生;开拓过速,则环境日毁;威权过重,则言路壅塞。朕虽不敏,愿承太祖遗志,稍改旧章,以顺天心,以合民意。”

    诏书宣布,在保留原有全部机构和制度的基础上,新增数个部门:

    一曰“环境署”,隶工部,专司监测、治理环境污染。凡工矿企业,废水废气废渣排放超标者,严惩不贷;凡砍伐森林过度者,勒令补种;凡污染河流严重者,限期整改。环境署设署长一人,正四品,副署长二人,从四品,下设监测司、治理司、法规司,各司其职。

    二曰“民族协调司”,隶宣威使司,专司处理归化民、羁縻民、工役族相关事务。其职责包括:受理各族申诉,协调族群纠纷,监督地方官员公正执法,定期巡查边疆地区,向朝廷报告各族民情。民族协调司设司正一人,从四品,副司正二人,正五品。

    三曰“信访院”,独立于六部之外,直接对皇帝负责。凡百姓有冤屈无处申诉者,凡官员有建言不敢上达者,均可投书信访院。信访院设院长一人,正三品,副院长二人,从三品,下设接待司、核查司、呈报司。信访院的设立,意味着帝国第一次有了一个专门听取底层声音的官方渠道。

    四曰“审计署”,掌全国财政审计。六部及各都护府、各藩国的收支账目,每年需经审计署复核,确认无误后,方可归档。凡发现贪腐、挪用、虚报者,审计署有权直接移交督察院、皇城司查处。

    五曰“译书馆”。掌翻译、引进、出版世界各国之学术著作。凡波斯、大食、天竺、拂菻乃至更远地方之格物、医学、算学、农学典籍,皆由译书馆组织翻译,刊印发行,供帝国学子研习。

    …………

    诏书最后,易君泽亲笔加了一段话:

    “朕非圣贤,不能无过。新政之行,必有疏漏。望天下臣民,直言敢谏,共襄盛举。若有可行之策,朕当虚怀纳之;若有难行之弊,朕当及时改之。太祖创业艰难,朕守成亦不敢懈怠。愿与诸卿共勉。”

    这道诏书,以六百里加急传遍全国,又以电报瞬间传至各都护府。

    天下震动。

    ……………

    环境署的成立,最先感受到变化的是那些日夜冒着黑烟的工厂。

    洛阳城西工业区,原本高耸的烟囱日夜不停地喷吐着滚滚浓烟,遮天蔽日,呛得人喘不过气来。永徽元年五月,环境署的官员们第一次出现在这里。

    带队的是环境署首任署长郑明远,一个五十多岁、面容清瘦的老者。他本是工部屯田司郎中,研究水土治理三十余年,曾多次上书呼吁重视环境污染,却始终石沉大海。如今新帝登基,一朝得用,他几乎是以“拼命”的姿态投入工作。

    “这个厂,烟囱高度不足,浓烟直接排放,罚银五千两,限期三个月改造!”

    “这个厂,废水直接排入洛河,导致下游鱼虾绝迹,罚银一万两,立即停产整顿,验收合格后方可复工!”

    “这个厂,煤渣随意倾倒,占用农田三十亩,除罚款外,必须将所有煤渣清运至指定填埋场,恢复农田原状!”

    有工厂主试图反抗,暗中贿赂环境署官员。结果第二天,行贿者和受贿者双双被皇城司带走,工厂查封,家产抄没,全家流放北疆。消息传出,再无人敢动歪心思。

    三个月后,郑明远撰写的一份长达三百页的《洛阳周边环境调查报告》,摆在了易君泽案头。

    报告结论触目惊心:洛阳周边三百里内,八成河流已受中度以上污染;空气中煤烟含量,是三十年前的十倍有余;矿山周围,大片土地被矿渣覆盖,寸草不生;一些村庄的井水,甚至可以直接点着——那是地下渗入了太多煤油和化学废料。

    易君泽看完报告,沉默了许久。

    随后,他下令所有污染超标工厂,限期半年整改,逾期不达标者,一律关停。

    这道命令,在洛阳工业区引发了轩然大波。一些工厂主联名上书,声称“整改成本太高,无法承受”、“关停工厂,数万工人失业,谁来负责”。

    易君泽的答复依旧简洁:“环境署会派人指导整改。若实在无力整改,可申请搬迁至边疆。帝国幅员辽阔,有的是地方让你们继续开工厂。但洛阳,不能再这样下去了。”

    最终,有十七家工厂因污染严重且无力整改,被勒令搬迁至西域都护府境内。搬迁费用由朝廷补贴一半。剩下的工厂,多数在期限内完成了整改——建设废水处理池、改进生产工艺。

    两年后,洛阳周边的河流,开始重新出现鱼虾的踪迹。

    环境署还做了一件大事: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植树造林运动”。

    永徽二年春,环境署颁布《造林令》:凡铁路、官道两侧,必须种植行道树;凡矿山开采完毕,必须进行植被恢复;凡荒山秃岭,鼓励地方官府组织民众植树,所植林木,归植树者所有。

    一时间,从辽东到岭南,从陇右到东海,到处都是扛着树苗、提着铁锹的人群。洛阳城外的邙山,三十年前还是光秃秃的荒山,永徽十年时,已是郁郁葱葱的林海。

    ……………

    民族事务署的设立,比环境署更加敏感。

    帝国六十年来,对异族的政策一直是以高压为主。华族至上,归化民次之,羁縻民再次之,工役族最底。这种政策确保了帝国的稳定和扩张,但也积累了海量的怨气。

    小规模的骚乱、反抗、逃亡,从未断绝。虽然每次都被迅速镇压,但根源并未消除。

    易君泽深知,这个问题,不能再用老办法解决了。

    民族事务署第一任署正,是宣威使司出身的一位中年文官,姓裴,名怀仁。

    裴怀仁曾在西域任职十五年,精通突厥语、波斯语、粟特语,对各民族的风俗、信仰、诉求了如指掌。更重要的是,他在西域期间,曾多次调解华族移民与当地部族的纠纷,以“公正而不失威严”著称。

    裴怀仁上任后做的第一件事,是在全国各主要归化民、羁縻民聚居区,设立“民族事务分署”,派驻专员,受理各类申诉。

    这些申诉,五花八门:有归化民状告华族地主强占其土地的;有羁縻民要求朝廷兑现当年“归附时承诺的免税三年”的;有归化民女子被华族男子始乱终弃,申诉无门的;甚至还有工役族偷偷托人递上来的血书,控诉监工虐待的……

    裴怀仁的处理原则是:凡有确凿证据、符合帝国律法者,一律秉公办理,无论原告是华族还是异族;凡无确凿证据、或属历史遗留问题者,尽量调解,给双方一个台阶下;凡涉及工役族的申诉,原则上不予受理,但若涉及虐杀、酷刑等严重违法,则密报皇城司查办。

    这个原则,既不挑战华族的根本利益,又给了异族一个“讨公道”的出口。

    一年后,归化民聚居区的骚乱事件发生率下降了四成。

    ……………

    《通婚条例》的修订,是易君泽新政中最具争议的一笔。

    旧例:华族与归化民不得通婚。违者,双方皆削为归化民。

    这个规定执行了三十年,从未松动。它的初衷是防止华族血统被“玷污”,也防止归化民通过婚姻“混入”华族。但副作用也很明显:无数真心相爱的人被活活拆散;无数私生子女成为“黑户”,既不算华族也不算归化民;边疆地区的民族隔阂,因此更加难以弥合。

    易君泽的新规,看似只是将“一刀切”改为“有条件允许”,实则蕴含着深刻的智慧。

    父为华族、母为归化民者,子女为华族。

    这一条,保证了华族血统的“向下兼容”。华族男子可以娶归化民女子为妻,子女依旧是华族。这对华族男性来说,是极大的诱惑:归化民女子往往更加温顺、更能吃苦、更懂得珍惜来之不易的婚姻。

    父为归化民、母为华族者,子女为归化民。

    这一条,则是对归化民男性的“鞭策”——想娶华族女子?可以。但你的子女,依旧是归化民。这意味着,你的后代必须付出加倍的努力,通过“抬籍”制度,才有可能在未来成为华族。

    女子外嫁归化民者,自动丧失华族身份;男子入赘归化民者亦然。

    这一条,堵死了华族女性“向下兼容”的通道。一个华族女子若执意嫁给归化民男子,就必须放弃自己与生俱来的华族身份,与丈夫同甘共苦。这既是对“爱情至上”的考验,也是对华族血统的变相保护。

    新规颁布后,朝野议论纷纷。

    有华族士大夫指责新规“败坏华族血统”,有归化民青年欢呼“终于有了娶华族女子的机会”,有华族女子愤怒“凭什么男人可以娶归化民,我们却不能嫁”,也有归化民女子暗自庆幸。

    易君泽对此一概不予回应。

    他只在一次小范围的御前会议上,对几位重臣说了这样一段话:

    “华族八亿,归化民六亿,羁縻民四亿,工役族一亿多。这二十亿人,要在同一片土地上共存。硬生生地隔开,总有一天会崩。给他们一条缝,让他们自己钻,自己挤,自己争。钻进去的,是本事;挤出来的,是运气;争不到的,也别怨朝廷。”(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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