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0章宝贝
“这个………”林殊轻声说。
程川河一听林殊的话立刻把亲闺女程少锦挤开,凑到林殊身边。
一老一少两颗头对准桌上的破碗研究起来。
旁边的程少锦非常心塞,本来带林殊回来以为可以独占小伙伴,想不到最后竟然被她爸抢走。
这一堆破烂玩意有什么好看,还不如她的新出的游戏好玩。
程少锦就想不明白她爸怎么喜欢买这些破铜烂铁,一不能吃二不好看。
“老头子,人家小姑娘不爱看你这些破烂玩意。”唐华进来一看,立刻就开口说。
“你们不懂,这怎么是破烂玩意,这是古董,古董,是我们祖祖辈辈传承下来的智慧,哼,跟你说了你也不懂,孩子继续说,不用管她们。”程青的疾言厉色的说完回头对着林殊又换了一副温和的脸。
“臭毛病。”唐华骂了一句索性眼不见心不烦,去厨房看张妈准备得怎么样。
程少锦一屁股坐在沙发上,拿起一个苹果咔嚓咔嚓啃起来。
林殊征得老爷子的同意端起青花碗,认真看起来。
刚才碗里发出的光芒才让林殊看到,她虽然不懂什么鉴定古董,不过看气却十分在行。
万物都有气,凶的有凶气,死的有死气,活的也有活气,而这个碗就有一丝气,至于是什么,林殊还没有看出来。
“这个碗原来应该不是这样,外面一层被糊了厚厚的泥土,看不出原来的样子,不过我敢肯定这件一定是个宝贝。”林殊把青花放在眼前端详。
“真的,你等一下。”程川河说完话立刻冲出去,过了五分钟端来一盆清水。
林殊把碗小心翼翼的放进清水盆里,擦干净碗里的泥土,一盆水就变成黑乎乎,在把碗拿出来。
程川河立刻递给林殊一块干净的布。
林殊一只手接过去,擦赶紧碗上的水。
程少锦看着她爸和林殊这段骚操作,只觉得他们两个应该是父女才对,就这默契没有十几年都培养不出。
不过吐槽归吐槽,她也有些好奇,以她对林殊的了解,林殊绝对不是一个胡乱说话的人。
除非这真的是一件宝贝。
难道她爸真的走狗屎运?
程少锦立刻把脸凑过去。
四只眼睛炙热的盯着林殊……手里的碗!
“有没有酒?”林殊心里一定,百分之九十是个宝贝没跑。
“有,你要喝嘛?有白酒还是红酒,还有葡萄酒你要哪一种?”虽然不太明白林殊怎么突然要酒,程少锦还是认真的回答小伙伴。
“白酒。”
“我书房酒柜里有一瓶白酒,快去拿过来。”程川河朝程少锦吩咐了一句。
程少锦更加懵逼,她爸不是不喜欢女孩喝酒怎么这次就同意而且还舍得拿出他珍藏很久的白酒。
以前她哥就好奇打开闻了一下,她爸都能骂上一天。
程少锦想不明白不过还是乖乖去把酒拿下来。
林殊打开瓶盖,把酒倒进碗里。
程川河这会已经知道林殊要做什么,所以他眼睛一直盯着桌上的碗看。
等到了几分钟后!
“那是什么?”就在程少锦快要放弃时候,突然被碗里出现的光芒刺到眼睛。
“那是龙!”林殊回答。
青花碗年头久远,至于放白酒,林殊也是试一试。
没想到还真被她瞎猫碰到死耗子。
“怎么会有龙,还会动。”程少锦已经傻眼。
程川河也没有好到哪里去,整个人激动的两眼放光。
这下上官鸿业那小子肯定要羡慕死,以后看谁还敢说他程川河眼神不好淘不到宝贝。
想到上官鸿业眼红的模样,程川河忍不住笑起来。
“哈哈,没想到吧,这次老子没有看走眼。”
林殊也有些激动,毕竟作为一个现代人有幸见到这样一件巧夺天工的宝贝,真是幸运。
林殊想了一下才慢慢开口。
“那条龙其实是刻在碗底,当一遇到酒或则说酒精,马上就会显现出来,因为酒的流动性和光线,看着那条龙就跟活起来一样在碗里游动。”
不得不感叹古人的智慧真是厉害。
“太炫了,如果拿去卖应该值不少钱吧?”程少锦眼神一亮。
“程多少钱都不卖,这是要留下来当做传家宝。”程川河宝贝一样的看着碗。
对于程少锦想要拿去卖钱的话非常严厉的拒绝。
并且已经决定明天就买一个保险柜把碗锁起来。
“我就是说说。”
程少锦小声的反驳。
程家并不缺钱,林殊也知道程川河肯定不会卖,况且得到这样的宝贝当然要收藏起来。
“什么传家宝?”唐华从厨房出来。
“妈,你快过来看,我爸终于淘到一件宝贝……”程少锦噼里啪啦的给唐华解释了一遍。
“真是,太神奇,看来我们家的运势要越来越好。”唐华突然说了一句。
这跟运势有什么关系?
程少锦不明白。
林殊却明白,这样的一件宝贝已经算世间罕见,通常这种珍宝已经有灵会自己择主人。
这就侧面说明程家的确运势不错,而且还是有德之家。
“今天高兴,老婆子给我倒杯酒。小梳子不错,要不是你叔叔可能就会错过这个宝贝。”
吃饭的时候,程川河一直都在夸奖林殊。
就算林殊脸皮在厚都被夸得都有些不好意思,又不能说什么,只能一直笑着。
“行了行了,灌了几杯猫尿,你还停不下来,小梳子来,别理他,我们吃饭,听少锦说你喜欢吃肉,快尝尝这道红烧肉够不够味?”
唐华给林殊夹了一大块红烧肉。
林殊看着眼前快要堆成小山似的饭碗,有些无奈又有些感动。
她能感觉得到程家一家都是真心实意。
“妈,我也爱吃红烧肉。”程少锦看了一眼手里的碗空荡荡,别说肉就是一根菜都没见她妈给她夹。
还有她什么时候告诉她妈林殊喜欢吃肉?
林殊喜欢吃肉的事情其实是程青说的。
“谢谢阿姨,嗯……很好吃。”林殊尝了一口,然后就停不下来。
果然能做大户人家的保姆,手艺都不普通。
这道红烧肉做的非常地道,肉质又滑又软,吃进嘴里满口留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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