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
第二天,我在当地报纸上刊登了离婚声明,哪怕组织流程还没走完,我也要先昭告天下。
我要让所有人都知道,林知夏和沈在野,从此恩断义绝,生死不复相见。
沈在野没有再来纠缠。
听以前家属院的嫂子说,他被停职后,整个人都废了。
他把自己关在那间我们曾经住过的屋子里,整日酗酒,谁敲门都不开。
屋里全是酒瓶子,他抱着我没带走的旧衣服,哭得像个疯子。
后来组织上下了处分,把他调离了原部队,去了一个偏远的山区团。
走的那天,他把家里的钥匙放在了传达室,留了一封信给我。
信里只有一句话:知夏,我把命赔给你,行吗?
我把信撕碎了扔进垃圾桶。
赔命?
你的命在我眼里,一文不值。
我要的,是他活着,清醒地看着我过得有多好,而他只能在悔恨里烂掉。
离婚后的第二年,赶上了改革开放的春风。
我用摆摊攒下的积蓄,盘下了市中心的一个铺面,做起了成衣生意。
我不怕苦,不怕累,南下进货,北上销售,什么款式流行我就卖什么。
没过两年,我的“知夏服装店”就成了全省有名的招牌,连锁店开了一家又一家。
我成了远近闻名的女企业家,上了报纸,受了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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