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3章 巨剑惊蛰
第六十三章 巨剑惊蛰
陈胜自老瞎子的算命摊位转身离去,牵着李艳儿走在热闹非凡的聚宝坊中。
聚宝坊两侧摊位琳琅满目,兵器奇物应有尽有,人声鼎沸。
陈胜侧过头,看向身旁脸颊还残留着淡淡红晕的李艳儿,笑道:
“艳儿,你方才也听见了吧?”
“你的男人可是身怀龙运之人,日后定能纵横一方,护你一世安稳无忧。”
嘴上虽说得豪气干云,可陈胜心底却半点都不当一回事。
龙运?
龙个屌的运。
如今这世道早已礼崩乐坏。
烽火四起,群雄割据,流民遍野,土匪横行。
官府更是形同虚设,藩王拥兵自重。
偌大的天下早已被分割得支离破碎。
就拿离青石镇最近的一方诸侯来说…
那位坐镇西北的北周王,麾下光是精锐铁骑师便足足十万之众,铁甲铿锵,战马嘶鸣,一声令下便可席卷百里之地。
他陈胜如今不过是一介镖局镖头,纵然铁布衫修炼至大圆满境界,肉身强横无比,寻常刀枪难入,再加上身法凌波微步。
一对一。
一对十。
甚至一对三五十悍匪,他都能从容应对,杀得对方丢盔弃甲。
可真要是正面撞上十万大军,箭如雨下,刀山火海,铁骑碾压,任凭他肉身再强、身法再快,也唯有死路一条。
双拳难敌四手,猛虎架不住群狼,这是亘古不变的道理。
更何况,像北周王这样手握重兵的藩王,天下何止一位?
南方的起义军声势浩大,攻城略地,势如破竹。
朝廷残余的军队苟延残喘,却依旧手握正统之名。
江湖上的各大宗门、九流帮派更是占地为王,私藏重兵,个个都不是好惹的主儿。
在这些庞然大物面前,他一个小小的镖局镖头,的确不算什么。
陈胜对自己几斤几两重还是心知肚明的。
以前他孤身一人,无牵无挂,天高任鸟飞,哪怕遇上危险,大不了一走了之,浪迹天涯也乐得自在。
可如今不一样了,他身边有了李艳儿,往后还会有孩子。
牵挂缠身,便不能再像从前那般肆意妄为,更不能拿性命去赌。
得苟住。
该出手时才出手。
乱世之中,活着才是硬道理,安稳才是真福气。
至于老瞎子说的那番妻妾绕膝,子孙满堂的话语,陈胜倒是在心底默默认同了。
他的灵魂来自现代,活过两辈子,好不容易穿越到这古代乱世。
若是不趁着这个机会好好享受一番三妻四妾、儿女绕膝的待遇,那才叫真的白穿一回。
上辈子循规蹈矩,单身苦熬。
这辈子既然有机会,自然要活得肆意潇洒,不负此生。
在陈胜想着时,两人并肩而行,逛着这龙蛇混杂的聚宝坊。
李艳儿牵着陈胜的手,对周遭的新奇事物都带着几分好奇,却又不敢过多停留,怕给陈胜惹来麻烦。
行至一处偏僻角落,几声清脆灵动的鸟鸣声忽然传入耳中。
陈胜下意识抬眼望去,只见一个不起眼的小木架上,栖着一只巴掌大小的小鸟。
此鸟生得极是别致,头顶一撮淡金色绒毛,脖颈至脊背是温润的青银色羽毛,尾羽修长,一双眼睛宛若黑曜石一般,灵动异常。
李艳儿一见便挪不开脚步,美眸一亮,下意识伸出纤纤细指,靠近小鸟。
令人惊奇的是,这鸟儿非但没有躲闪,反而主动凑上前来,围着她的手腕跳跃,叽叽喳喳地叫着,仿佛会通人性。
“阿胜哥……你看。”
李艳儿轻呼,眼神喜爱,却又懂事地不多说话。
摊主是一个眉眼精明的中年商人
一见两人神色,立刻上前堆笑地吹嘘道:
“公子、夫人好眼光!”
“这可不是凡鸟,乃是灵音雀,万里挑一的稀罕灵禽!”
“此鸟通人语、晓人意,能辨吉凶,寿元更是长达百年,比寻常人活得还要长久!”
“养在身边,解闷逗趣,再合适不过!”
陈胜对鸟类一窍不通,也不在乎什么灵禽凡鸟,他只看李艳儿喜欢,当即开口问道:
“多少银子?”
精瘦商人眼珠一转,伸出两根手指,道:
“不多,五十两纹银!”
“这灵音雀可是极为难得,我捕鸟数十年,也只遇上过两只而已。”
“一只我还没售卖便死了,售卖的只有这一只。”
“这可是最低价,少一文都不卖!”
五十两银子,绝非小数目。
在这乱世之中,足够一户普通人家安稳过上两三年年,也够一个镖师辛辛苦苦干上几个个月。
李艳儿一听价格,当即拉了拉陈胜的衣袖,小声劝阻:
“阿胜哥,太贵了,不要买了。”
“我就是看看,真的不喜欢。”
她嘴上说着不喜欢,目光却依旧黏在灵音雀身上,舍不得移开。
陈胜揉了揉她的头发,不在意地道:
“傻丫头,你喜欢便值。”
“钱没了可以再赚,让你开心,比什么都重要。”
说罢,陈胜直接从怀中掏出一锭银子,数出五十两递了过去。
精瘦商人接过银子,笑得合不拢嘴,连忙将灵音雀连带着一个雕花竹笼一起打包好,递到李艳儿手中。
李艳儿抱着小巧的竹笼,看着里面叽叽喳喳的灵音雀,眉眼弯弯。
陈胜道:“以后就叫它小雀吧,简单好记。”
李艳儿微微一愣:
“阿胜哥,怎么取这么普通的名字呀?”
“这可是灵音雀,很珍贵的。”
“乱世之中,贱名好养活。”
“越是珍贵的东西,越容易招来祸端。”
“名字普通一点,反而能平平安安。”
李艳儿心思通透,瞬间明白了陈胜的用意,柔声唤道:
“小雀,小雀。”
灵音雀似是听懂了一般,欢快地叫了两声,引得李艳儿咯咯直笑。
两人继续在聚宝坊中闲逛,一路走过二十余个摊位,陈胜都未曾停下脚步。
他来这里的最大目的就是为自己换一柄趁手的兵器。
一路走来,与人厮杀全凭一双铁拳。
铁布衫虽强,可赤手空拳终究少了几分锋芒,遇上硬茬子终究吃亏。
之前缴获的那对紫金锤威力不俗,材质也是上等精铁,可不好露眼,早已被他藏在枯井之中。
本是留作后手,如今正好拿来交换。
就在这时,陈胜目光落在前方一个兵器摊位上。
摊位中央,矗立着一柄巨型兵刃。
此刃形似古代陌刀,却又截然不同。
刃长足足一丈五尺,刃身扁平宽阔,宽近半尺,通体呈暗银色,古朴厚重的光泽,无丝毫华丽装饰,却透着一股凶煞之气。
刃身纹路细密如霜,锋刃处寒光凛冽,一看便知锋利无匹。
护手位置更是雕刻着一道古朴的雷纹,宛若蛰伏的惊雷,暗藏威势。
整柄兵刃沉甸甸地立在那里,光是视觉上便给人一种难以撼动的压迫感,怕是重达百斤以上。
陈胜只看一眼,便觉得有眼缘,脚步不由自主地走上前去。
陈胜道:“好剑!”
摊主是一个身材肥胖,面容憨厚的中年男子,见陈胜看上了这柄巨刃,连忙上前笑呵呵地介绍道:
“公子好眼力!”
“这可不是普通的兵器,乃是百年难遇的神兵,名为惊蛰!”
“此刃采天外云铁混合百炼精铁,耗时三年铸就,出自一百年前南疆第一铸剑大师之手,曾经是一位纵横江湖的顶尖大剑客的随身兵器!”
“剑名惊蛰,取春雷惊起、万物蛰伏之意,出鞘之时,便如惊雷降世,无坚不摧!”
“坚硬无比,可劈金断玉,寻常刀剑一碰即断,重逾一百八十斤,非天生神力者不可掌控!”
陈胜心中微动,开口问:“我可否拿起来一试?”
胖摊主爽快点头:“当然可以!不过公子可要小心,这剑太重,寻常人别说舞动,就连举起来都要花费九牛二虎之力!”
周围不少路过的行人见状,不少也围拢过来,想看热闹。
在他们眼中,这柄惊蛰巨剑太过沉重,根本不是常人能够驾驭的兵器。
陈胜神色平静,右手紧紧握住粗壮的刀柄,丹田内力微微一提,手臂青筋微显,猛然发力。
“起!”
百斤重的惊蛰巨剑,竟被他单手轻松提起,宛若挥舞一根普通木棍般。
“我的天!单手就举起来了?”
“这也太神力了吧!这剑我刚才试过,两个人才勉强抬得动!”
围观人群瞬间一片哗然。
胖摊主更是瞪大了眼睛。
他原本以为,眼前这个年轻人最多只能勉强举起。
甚至可能举不起来。
却万万没想到,对方竟然如此轻松。
陈胜手持惊蛰巨剑,沉腰坐马,气息沉稳。
铁布衫圆满的强横肉身赋予他强横力量,凌波微步的身法让他动作灵活。
只见陈胜手腕一振,巨剑腾空而起。
劈。
扫。
斩。
剁。
挑。
刺。
每一招都势大力沉,虎虎生风,劲风呼啸。
百斤重的巨剑在陈胜手中,宛若轻羽般灵活,大开大合,刚猛无俦。
围观之人看得目瞪口呆,一脸惊色。
片刻之后,陈胜收剑而立,气息平稳,面不红心不跳。
力道通透,每一次挥舞都能让他感受到磅礴的力量感,与他的打法完美契合。
赤手空拳终究少了锋芒,有此刃在手,他的战力必定再增数成。
寻常土匪恶霸,根本不堪一击。
陈胜点头赞叹,随即开口问道:
“好剑,正是我想要的。”
“这柄惊蛰巨剑如何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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