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章 她是地底泥


“不说话?你以为不说话,我就……”

“静姐,不是我,当时现场很多人,傅家人也在,说不定还有其他台的记者,只是碰巧视角相似而已。”

时初学着别人的口气说道:“不管怎么样,我婆婆就是傅家人,静姐你都把我稿子撕了,我怎么可能把消息传出去,要是让我婆婆知道了,我岂不是完蛋了?”

周文静一怔:“你看到了?”

“是,一定是我写的不够好。”

周文静沉默了下来:“今天你去负责跟敬老院护工那个案子,下班前把稿子交给我。”

时初有些不解,但还是一口应了下来。

挂断电话后,她看了一眼时间,是早上六点,距离上班还有时间,可她却睡不着了。

她靠在床头上,心里被一股莫名的情绪霸占着,又闷又堵,不舒服。

傅斯礼利用了她。

如果他还记得,他不可能利用她。

所以,昨晚他的眼神变化,只是因为一瞬间的愧疚。

呵,真搞笑,明明被男人算计到了今日这个地步,她竟然还是会对男人心软。

结果又一次上当。

王八蛋!

之后一连几天,时初都没有再见过傅斯礼,也不知道哪件事报道出来后,傅老爷子有没有打他,反正,他都利用了她,她又何必在乎他的死活。

电台还是会一天或者几天给她一个案子,让她去跟,但最后的稿子,周文静都会撕掉。

久而久之,时初都有点习惯了。

有时候,她也很想问周文静,是不是在报复她,刻意压稿子。

但仔细想想,又有些多余了,问了周文静也不会说实话,何必问。

毕竟,在周文静的指导下,她的水准也越来越好了。

有进步就好,总有出头之日。

时初坐在工位上,盯着今天的任务犯难。

今天要去报道晚上的慈善晚宴,但偏巧,慈善晚宴的主人并没有邀请他们部门,时初不能作为记者混进去,那就只能作为嘉宾混进去。

但段序修几乎不怎么带她参加这些宴会。

以前说是她身体不好,怕她累到,至于现在,两个人都闹掰了,就更加不会了。

时初想了想,要不找傅斯礼吧。

作为傅家人,肯定能帮她进去。

可想想,他一个泥菩萨,算了吧。

正想着,身后响起了朱墨的声音:“时初?”

时初猛地一惊,转头看过去:“朱墨哥?你怎么来了?”

“听说你今天的任务是要报道晚上的晚宴?但是没有收到邀请?”

这都知道了?

她点点头,苦哈哈地撇了撇嘴:“是啊,我在想要不要混进去当侍应。”

朱墨像变魔法似的从怀里掏出两张票:“铛铛铛,看这是什么。”

她定睛一看,跳了起来:“邀请券?你怎么会有?”

“那你愿不愿意当我的女伴?”

朱墨温煦地笑了笑,向她伸出一只手当作邀请。

时初高兴地一把将他抱住:“朱墨哥,你简直就是我的救星!太谢谢你了!”

“那晚上六点,我带你去选衣服,然后一起去宴会,你呢,就负责带上你的家伙,其余我来搞定,OK?”

时初比了个‘ok’姿势。

她总算松了一口气,以她的身份,要想搞到一张券堪比登天。

说是什么时家大小姐,段少奶奶,实际上,她屁都不是。

她自嘲地笑了笑,除了外婆,所有和她有着名义家人关系身份的人,全部都不如朱墨兄妹和她更像家人。

下午六点,朱墨白色宝马已经在楼下等着她了。

她一上车,朱墨就递给她一杯咖啡,和一个三明治:“你到了晚宴不见得有时间吃饭,先垫垫,到时候我会尽量帮你留吃的,确保你不会饿到。”

“朱墨哥,你真好。”

朱墨笑了笑,耳根微微有些泛红。

到了衣服店,时初看到朱墨给她订的礼服,整个人都愣住了。

是大牌,墨绿色的绸缎长裙,垂落质感非常好,穿在身上感觉整个人都很轻松。

“太修身,太显眼的都影响你干活,所以选了这个,看看喜不喜欢?”

“喜欢!”

时初点点头,拎着就进了试衣间。

穿上效果更好了,以至于她跟着朱墨进宴会大厅的时候,好多双眼睛全看了过来。

“喂,这是谁家的千金?好想没见过。”

“我倒是有点点印象,是不是时家的那个不怎么露面的?后面好像嫁给了段家?”

“哦,好像是诶,但是怎么边上的男人不是段公子?”

“那谁知道。”

“不是说,他们夫妻感情很好么,怎么没一起呢?”

时初听着心里有些不是滋味,就在这时,那些七嘴八舌地忽然看向她的身后:“那不是时主播和段公子?他们怎么一起来的?”

“你这就不知道了,他们经常一起出席晚宴啊,又不是第一次了。”

那人瞥了时初一眼:“比起自家的,好想小姨子更拿得出手呢。”

“喂,有没有发现时主播和这位撞衫了……”

那些人的眼神在时初和时月的身上来来回回了好几次,最终夸道:“那还是在时主播身上更好看,明艳动人,一看就是富家千金,不像这个,穿上龙袍不像太子。”

时初脸色一白,整个人都抖了起来。

又来了,又来了!

又开始拉踩她抬高时月了。

从小到大,只要有她和时月的场合,总是会被这样比较,最后的结论就是,时月是天上星,她是地底泥。

时初紧紧捏着裙摆,转头看过去,就见时月挽着段序修,昂着头走了进来,脖子上耳朵上和手上戴着成套的祖母绿首饰,显得她整个人都明亮高高在上。

和她相比,时初低头看了看自己空空如也的脖子,和耳朵上那颗小小的珍珠耳钉,咬着唇。

那套首饰,她还曾在段序修那见过,原来是买给时月的。

自己的老公给自己的妹妹买价值连城的首饰,而自己什么都没有,就算不爱,时初也感觉到了被羞辱。

她转身就像逃,可一转头,却又见傅斯礼身穿正装站在不远处,单手插兜,端着香槟看向这边。

就在她觉得自己足够窘迫的时候,一双纤纤玉手缓缓挽上了傅斯礼的胳膊,靠在他身侧。

那一席大红低胸一字礼服,是那样显眼。

她认出来了,正是那日在车上遇到,后面又在医院妇产科遇到过的。

时初胸口一阵刺痛,几乎快要窒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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