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61章 英国警察的主保圣人
《宫务大臣署牒:任命亚瑟·黑斯廷斯爵士为非常驻侍从官》
签发机构:大不列颠及爱尔兰联合王国宫务大臣办公室
日期: 1837年7月1日
文号: LC/VICT/37/172
奉女王陛下钦命,特此任命:
亚瑟·黑斯廷斯爵士,警察专员委员会委员兼秘书长,
为女王陛下非常驻侍从官(Groom-in-Waiting,Extra),
准许其在不影响本职事务前提下,参与王室召见、国事典礼、宫廷礼仪、国家宴会及其他由女王陛下指定之事务。
该职务不列入宫务大臣办公室日常轮值,视女王陛下诏命按需出勤,于陛下左右侍侧应命、执礼或引见贵宾。该职按例不附薪俸,然女王陛下命内库拨付王室津贴若干,以昭荣宠。
《宫廷通行札》
持札者:亚瑟·黑斯廷斯爵士
允准通行以下区域,不再另行申请:
白金汉宫北廊、东侧候厅
圣詹姆士宫长廊与朝见厅
温莎城堡国事塔与议事厅
女王陛下随行场所之外庭、接待厅及教堂区域。
自签发之日起,即日生效,若有违令,当依王室惯例裁决。
签名:
弗朗西斯·纳撒尼尔·康宁汉姆,第二代康宁汉姆侯爵
大不列颠及爱尔兰联合王国宫务大臣
奉女王陛下之命
——克莱夫·埃姆斯利《警务与王权:从苏格兰场到白金汉宫(1829–1887)》
在伦敦街头巷尾代代相传的传奇故事当中,常常会有坏蛋成为主角和英雄,然而每当这种情况出现,警察或者说警察的前身,那些治安官和守夜人们,就不可避免的要沦为小丑之类的滑稽角色。
在这方面,甚至连英语文学的开创者莎士比亚也不能免俗,他在《无事生非》当中描绘的“狗不理”警官以及他那些愚蠢、笨拙的手下们,便是源自这座城市经常拿警察开涮的老传统。
其实在最初的时候,警察通常被伦敦市民称为“放哨的”。因为最早的伦敦警察确实负责蹲在伦敦的城墙附近放哨望风。14世纪时的文件甚至明确规定了这帮放哨的家伙要负责:全天候驻守城门内外以及城墙下,并对骑高头大马或佩带武器的入城者严加盘查。
但到了后来,出于治安需求,当地的住民们又自发组织起了打更队伍,除了打更、放哨以外,他们通常还肩负着追捕犯人、抓捕夜游者和其他不安分人员,并将他们扭送治安法庭的责任。
但这样的差事毕竟太苦了,所以到了后来,富裕些的住户通常会在轮到打更放哨的教区劳役时,花钱雇人代替他去干活。然而由于报酬并不高,所以你自然也就别对这群来打零工的打更人的素质抱有多大期望了。
按照老人们的说法,旧时代的打更人就是从社会渣滓里挑出来的,他们右手抓着棍子,左手提着灯笼,头戴古怪的宽边帽,身穿厚重的大衣,上面会标示他的职业,一到晚上,他们就去大街上巡逻,敲钟时会叫唤两声钟点。
当然了,老人们的说法也不完全准确,因为打更人当中倒也不乏负责任的。
负责任的打更人在街上巡逻时,会一路拿着棍子去捅店铺和房屋的门,确保全都上了锁,如果房屋没有上锁,他就会去告诫业主。有时候,他也会收些钱去叫醒需要起早赶路的市民们。
不过,也有相当一部分打更人是老人们口中说的那样,迟迟才上更,就算上了更也得先找一处视野开阔的凉快地方聚坐聊天,甚至有时还会出现打更人因为白天劳动太累或者酗酒,直接睡过去的情况。
而且由于打更人的报酬太低,所以那些年轻力壮的小伙子们向来是不屑于干这个活儿的。
相较于去打更,这帮小崽子们显然更乐意在喝了点酒以后给这帮“老东西”找麻烦。
如果他们发现打更人在打盹,就会连人带棍一起给他掀翻,然后像是捉弄仰面朝天的乌龟一般,对着他拳打脚踢,直到其他更夫赶来救援才一哄而散。
虽然这都已经是旧时代的风景了,但小崽子们喜欢趁着月黑风高时袭击警察的特点倒是没怎么改变。
虽然苏格兰场警察和他们的前身打更人一样不受欢迎,但他们标志性的燕尾服制服和声名在外的“蓝龙虾”恶名确实让那些喜欢没事找事的恶棍们有所顾忌。
不过,相较于打更人这个职业,苏格兰场其实是一个相当不英国的组织。
组织严密、纪律严明,并且从上到下都实行着极其中央集权的体系,不管是从内往外看,还是从外往内看,苏格兰场的存在都高度违背了不列颠自古以来的大众化、自由化的精神。
《泰晤士报》在苏格兰场成立之初,甚至都相当旗帜鲜明的批评过,他们认为苏格兰场就是专制统治所发明的一架机器。
正因如此,当初罗伯特·皮尔爵士为了成立苏格兰场,不得不大费周章的通过将老城(伦敦金融城)警力排除在苏格兰场的职权之外的手段,以及街头犯罪和流浪罪的各种统计数据逗乐特别委员会的手法,才确保了《大都会警察法案》成功通过议会审议。
对于伦敦市民来说,在《大都会警察法案》通过八年之后,他们看到了这项法案深刻地改变了伦敦的城市面貌,感受到了显著下降的犯罪率。
而对于亚瑟·黑斯廷斯爵士来说,苏格兰场的成立是使他迈出了个人职业生涯的一小步,但这却是英国警察制度迈出的一大步。
1829年苏格兰场挂牌以来,这帮穿着深蓝色燕尾服的新兵蛋子就成了全伦敦的笑料。
小孩子追在他们身后喊“皮尔佬”,醉鬼在小巷口冲他们吹口哨,女仆们则捂嘴偷笑,说这些人不过是换了制服的年轻更夫罢了。可无论人们怎么取笑,苏格兰场的脚步还是每天都出现在大街小巷的石板路上,棍子和手套成了新的街头风尚。
1832年的时候,伦敦可没给他们留什么面子。法国的革命风潮一吹,英国的街头也跟着沸腾了。
示威的队伍从东区一直挤到白厅,议会门口人声鼎沸。军队在后头拉线,警察在前头挡路。
人们骂他们是政府的狗,可伦敦塔下一声枪响……
嗯……罢了。
总归比法国人出动龙骑兵才把事态平息下来要好。
1833年以后,局势慢慢缓了下来,虽然中间出现了冷浴场事件,但街头的偷窃案和抢劫案数量总归降了下去,这时候市民们才开始半信半疑地承认,也许这群“蓝龙虾”不是全然无用。
而到了1834年威斯敏斯特宫失火,圣马丁教堂罗伯特·卡利警官的纪念仪式举行后,警察制度的风评在这个城市居然开始逐渐转好。
到了今年维多利亚女王即位时,苏格兰场也算是从风雨里熬出了个模样。
伦敦市场街头,炭火炉子上油煎面饼的香气混着雾气弥漫开来。
摊贩们刚刚支起棚子,推车上的蔬菜上还挂着露水,马蹄声和叫卖声交织成一片。
两名身着制服的小警察挤在一个早餐摊位前,手里各自拿着粗糙的锡盘。
两块面包,几片烟熏的培根,再添上一杯热牛奶,这便是他们今天的早餐了。
“听说了吗?”个子高些的那个咬下一口面包,声音含糊不清道:“亚瑟爵士真的被任命了。白厅那边的消息都传开了,听说《伦敦公报》过两天就要登出来,应该就是这两天的事了。”
矮个子的那个正喝着牛奶,他不甚在意的摆了摆手:“亚瑟爵士又有什么新任命?他不是刚去警察专员委员会没多久吗?这么快又要调走了?”
高个子摇了摇头,故作神秘地压低了嗓音:“调走?呵,你想得太小了。这次可不是单纯的换个差事。”
矮个子愣了愣,把杯子往桌上一搁:“不是差事?那还能是什么?总不能真进内阁了吧?爵士又不是议员,怎么当大臣呢?”
说到这里,矮个子的迟疑了一下,随后捏着下巴分析道:“不过……按理说,国王驾崩,议会必须要重新举行大选吧?我记得前几年乔治四世驾崩,不就重新举行选举了吗?难道说爵士这次……”
高个子闻言忍不住笑出了声,差点把嘴里的培根喷出来:“斯蒂芬,你脑子里净想那些有的没的。议会大选是议会大选,跟亚瑟爵士能不能进内阁是八竿子打不着的事,况且就算现在重新大选,他哪里来得及准备呢?”
矮个子涨红了脸,不服气地辩解道:“那你倒是说说,他还能捞到什么好处?我只知道他从巡警干到警察专员委员会已经快得让人瞠目结舌了,再往上,他还能去哪儿呢?难道是去见上帝吗?”
高个子眼珠子一转,卖着关子:“我听说啊……是要让他管情报。”
矮个子一愣,眨了眨眼:“情报?他本来不就在管情报?警务情报局有什么事都先上他那里去一趟,就连咱们这些苏格兰场的兄弟部门拿到的情报都是二手的,要是想要拿到比这还新鲜的情报,那爵士他就只能自己上街头蹲点了。”
高个子把最后一块培根塞进嘴里,慢腾腾的咀嚼着,眼角还带着几分得意:“你还真以为只是苏格兰场那一亩三分地?我说的可不是咱们平常这些鸡毛蒜皮的小道消息。”
“小道消息?”矮个子的哼了一声:“那你是不知道警务情报局平时都在干什么事情,说出来吓死你!”
高个子本来还故作神秘,听见这话不屑一顾的呵了一声:“吓死我?得了吧,斯蒂芬,你当我不知道,他们不也就干点往工会里安插线人的脏活吗?你当我不知道?”
“哼,你以为就这些?我告诉你,他们可不光盯工会。”
高个子翻了个白眼,咬着面包焦边含糊道:“那还能干啥?别跟我说是去追小偷,咱们才是干这个的。”
矮个子左右看了看,随后压低嗓音道:“前阵子我在巡夜,亲眼瞧见警务情报局的人钻进了……”
还不等他说完,高个子的便打断道:“妓院。你当我不知道?他们经常去那种地方蹲点儿。”
矮个子一听急眼了:“放屁!我看见他钻进了黄春菊街。”
高个子正准备把面包塞进嘴里,听到这几个字,顿时手上一抖,差点把半块面包掉在地上。
他赶忙捂住了同伴的嘴巴,眼睛瞪得圆溜溜:“黄春菊街?你小子可别胡说!这事情……这事情要是传出去,有你好果子吃的。”
矮个子一把扯开他的手,言之凿凿道:“胡说?我亲眼看见的!那家伙打扮得鬼鬼祟祟,钻进那条街,一待就是好几个小时。你要说他是去抓人的,那我怎么好半天没见押出来一个犯人呢?”
高个子脸色吓得都白了,额头直冒汗:“斯蒂芬,你小子是不是疯了?这种话是能乱说的吗?就算你真看见了,那也得烂在肚子里,谁敢往外嚷嚷?”
矮个子双臂环抱,嗤笑一声:“嚷嚷?我又不是傻子。罢了,这事情你知道就行了,具体是谁你就别问了。”
高个子咽了口唾沫,心虚的看向别处:“我没事问这个干什么?这种事,总不能是亚瑟爵士吧……”
“亚瑟爵士?”矮个子端起牛奶一饮而尽:“你小子,居然敢这么暗自揣测亚瑟爵士,等我回局里立马向上头打报告,你就准备脱衣裳吧。”
高个子一听,差点被面包噎死:“斯蒂芬,你别胡来!我可没说,是你自己瞎往外扯的!”
矮个子闻言嬉皮笑脸的:“哟,你刚才可没这么老实,还‘总不能是亚瑟爵士’呢。要是我真去告发,就算不脱衣裳,你这肩章怕是也保不住了。”
高个子额头直冒汗,慌得一把拉住他:“兄弟,别拿我开玩笑!我这一身皮可经不起折腾,我老婆刚生,你要真把我拖下水,回头我连条巡逻的路都没得走了。”
矮个子见他脸色煞白,终于忍不住哈哈大笑,他伸手拍了拍对方的肩膀:“行了行了,吓吓你罢了。亚瑟爵士怎么可能没事去黄春菊街这种地方,他平时都去夜莺公馆的。去黄春菊街的是警务情报局五处的处长莱德利。”
高个子原本还捂着胸口顺气,听见这话整个人都僵住了:“什、什么?你小子可别乱说!亚瑟爵士……夜莺公馆?那不是……那不是城里上等人寻开心的地方吗?”
矮个子眨了眨眼,摆出一副“你才知道啊”的神情:“怎么,你这话的意思是在说爵士是下等人吗?再说了,爵士又不是圣人,他可是夜莺公馆的常客,连老板娘都对他点头哈腰的。而且你这个人的关注点怎么这么奇怪,爵士去夜莺公馆算什么大事,你难道对莱德利·金去黄春菊街的事情就不吃惊了?”
高个子被噎得直咳嗽,手忙脚乱地摆手:“不是不是!我哪敢说爵士是下等人,我是怕你乱说出去,把我们俩都搭进去!”
“哼,那你这反应可真够大的,不至于吓成这样吧?”
高个子擦了擦额头的汗,压低声音,神情焦急:“你不懂!爵士可不是一般人,他马上就要升侍从官了!白厅那边传得沸沸扬扬,说宫里的人已经点头了,就等《伦敦公报》登出来。一个快要进宫伴驾的人,要是让人扯上夜莺公馆,那是闹着玩的吗?”
矮个子愣了一下,挑起眉毛:“侍从官?你这话可从哪儿听来的?”
高个子压得更低,几乎是贴在他耳边:“是我前两天在罗万厅长办公室门口听说的,亚瑟爵士要是进了宫,那就是女王陛下身边的人了,他是夜莺公馆的常客的消息要是漏出去,不是影响他前途吗?”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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