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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34章 Pink Floyd


再说回专辑《The  Dark  Side  of  the  Moon》,这张专辑伟大的地方就在于所有歌曲连在一起能完整表达的出Pink  Floyd的完整思想。

    能做到这一点的,纵观原地球那么多优秀摇滚乐队,貌似也只有Pink  Floyd能做到。而且,还不止这一张!

    《speak  to  me》作为专辑的第一首歌,他的开头是心跳声,这与结尾的心跳声相呼应,也暗示了这是一张讲人,讲人类,讲社会的专辑。

    整首歌除了心跳声还有五种声音:钟表滴答声,收银机开启声,直升机螺旋桨声,一个疯子男人的笑声与女人的尖叫声,分别对应了后面的“time,money,on  the  run,Brain  Damage,the  great  gig  in  the  sky。”

    如果放在古典音乐中,这首歌的地位就相当于是序曲。所以为什么说Pink  Floyd的音乐非常具有实验性,这种铺排就是其中一个很经典的例子。

    接下来是第二首《Breath》,讲述的就是人的出生,歌词中的兔子挖洞就像是在描绘人生。

    我们就像兔子一样,躲避太阳,去低头挖一个又一个的洞去完成眼前的任务以运输,暂时的安乐,但最后的结果也是我们自己亲手挖掘出自己的坟墓。

    这讽刺意味十足的歌词如今看来是不稀奇,但如果你跳转到这张专辑制作的上世纪70年代去看的话,你就会发现其思想的先锋性了。

    当其他大牌乐队都还在爱情、X和药品中流连忘返的时候,Pink  Floyd已经开始讨论哲学问题了。

    第三首《On  the  run》,听名字就是要奔跑了,但这里存在一个隐藏的问题,那就是刚刚出生就要为自己而奔波?这看似荒诞的描绘又何尝不是生存的现实呢?

    尤其是放到当下这个社会现实来看,想着要赢在起跑线上的各种家长从备孕就开始卷起来了,到底是谁会的问题还是自己的问题?

    说到这,边浪当年在原地球下定决心学英语,就因为想要自己能理解Pink  Floyd专辑。只是当时想听懂的是《The  wall》,然后就慢慢一张一张的听了进去。

    第四首歌是《Time》,第一部分是在讲述人浪费时间,经过吉他solo后是在描绘人如何竭尽所能去追赶曾经逃避的太阳,去追赶自己曾经浪费的时间。这和我们每个人的经历多么相似!

    歌曲第三部分是第二首歌《Breath》的旋律重现,“home,home  again”,指一个人在古稀之年回忆自己的家乡,自己的美好时刻,但家乡与美好也只能存在回忆里了。

    第五首《The  great  gig  in  the  sky》,这里就不过过赘述了。

    Disc1的五首歌结束,总结下来就是用五首歌去描绘了人的一生。

    然后接下来是Disc2,开始讽刺社会了。

    Pink  Floyd讽刺社会的第一首歌《Money》,一上来就抓住了社会的根本病因,那就是资本!

    水爷就曾公开表示过自己对于西方资本主义社会的不满。歌词中有个很有意思的地方:“Money,get  away;Money,get  back。”

    现在社会的人都身陷在资本的漩涡里,既想摆脱其控制,但回过头来却是又不得不成为资本的附庸,但却真的认为自己能做到“酒肉穿肠过,佛祖心中留”,一边说着“读书人的事,怎么能叫偷呢”,另一边自己却成为了“君子固穷”的君子了。

    就算是像滚石这样的,也不可能说是完完全全的就能在摆脱资本的情况下很好的运行下去,虽然红塔那边不干预学校的经营,但钱是真金白银的拿出来了的。

    第七首《Us  and  them》讲述的是人类社会的三大问题:战争,肤色种族歧视,阶级矛盾。

    这些问题,究其根源就是在资本的驱动下而产生的。作为摇滚音乐人这种天生带着点反骨属性的角色,抨击资本这种事情他们向来是最乐此不彼的。

    第八首纯音乐《Any  color  you  like》,就需要结合专辑封面来理解了。

    你可以在赤橙黄绿青蓝紫七色光中任选一种颜色!但是,不论你选择哪种,你都是白色光,你看似做出了自己的选择,但是你却什么选择都没做做出。

    不论你选择哪一种颜色,你都无法跳脱出资本的白光,你的起点是资本,终点也是资本,这是无法改变的结果。

    第九首歌《Brain  Damage》,既然我们无法跳脱出这个死循环,那么有没有一种方法可以强行与社会脱轨?

    那就是成为疯子!当然,这首歌据说也是Pink  Floyd写给前主唱syd的。

    最后一首歌《Eclipse》(日食)就是对整张专辑的总结。

    《Breath》里的歌词“all  you  touch  and  all  you  see”在最后也得到了呼应。在这最后的时刻,一切都将隐秘在那我们人类永远无法用肉眼看到的月之暗面。一切的一切,都已离去,太阳已经被阴暗的月亮所吞噬!

    当日食来临之际,你所见到的太阳就是月之暗面!最后其实还藏着一句话“there’s  no  dark  side  of  the  moon  really,matter  of  fact  it’s  all  the  dark”

    是在点醒所有人,哪有什么月之暗面?一切都是黑暗的,那些阴暗的事物隐秘在月之暗面中只是人们的自我欺骗与麻醉。

    专辑的最后,回归了一开始的心跳声。人来了又走,不带走一片云彩。

    要说Pink  Floyd为什么那么牛,为什么愿意在这些事情上下功,边浪觉得有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乐队有一个致命的缺点,Pink  Floyd他们四个人没有人有“神嗓”。

    完成大多数唱内容的寂寞爷和水爷,其实声音非常虚弱而且没有特点。

    当然,这是跟真正的神嗓对比之后得出的结论。比如Queen的Freddie  Mercury,蝎子的Meine,U2的Bono这样世界级神嗓比。

    当然他们的嗓子比普通人还是好了很多的。但Pink  Floyd可是要成为摇滚界王的男人的男人啊!怎么能跟普通人比!没有杰出的嗓子确实是个问题,如果不能解决,Pink  Floyd注定是个二流乐队,但好在没有好嗓子恰恰也是他们能成神的原因。

    因为他们最终完美的解决了嗓子这个问题!

    首先就是效果器,Pink  Floyd几乎是使用效果器和各种设备的祖师爷,并且作为一个开创者,Pink  Floyd几乎已经把所有路都走到后人无法走了。他们甚至在一首曲子里面,让一只狗跟着曲子叫完全程。

    当一首曲子效果异常重要时,氛围就成了可以追求的目标,人声反而会成为阻碍。

    其次就是和声了,和声是Pink  Floyd第二个绝招!无可争议的,Pink  Floyd的和声几乎是同期乐队中最优美的。和声的水平甚至是到了拉出来都能单唱《The  Great  Gig  In  The  Sky》的地步!

    经过和声,人的嗓子已经被符号化了,没有性格,本质也就是另一个乐器,你根本也不用管是谁唱的。但是这和Beatles还不同,虫团并没有嗓音劣势,而是双主唱,列侬和麦卡特尼都是顶级嗓子,听出是谁唱得就知道是谁写的歌。

    当然如果你问Pink  Floyd为啥不干脆不要唱了,那水爷可不干了:“我写得这么有内涵的词怎么办!”

    所以Pink  Floyd的唱部分,主要就是用来宣传政治理念的,诗朗诵都可以,换了谁唱都一样,不会太好也不会太坏。

    Pink  Floyd的嗓音劣势同时造就了他们气质的来源:无限追求音效和音乐!

    如果有一个神嗓主唱,Pink  Floyd这种特质就危险了,世界上会多一个主唱乐队,原地球封神的Pink  Floyd也许就没了。

    因为在写曲子时,各种特质比重是要调配的,如果嗓子好,必定主要的表现力都要放在嗓子上面,精彩点也主要集中在人声,乐器相比之下就没那么重要,也就不会有寂寞爷大神惊世骇俗的solo。

    想象一下如果水爷要是有皇后的嗓子,他还会天天玩效果器玩成神么?

    有那功夫刻苦钻研还不如多磕点药泡泡妞呢!所以水爷也是扬长避短自学成才的一代宗师。

    其实在这里的意思是,嗓子是父母给的,算是先天优势,这个优势有时候有用,但有时候会阻碍你另外方面的发展。但是现在水蓝星的边浪,就是嗓子其他多能兼顾的一个大神!

    另外,神嗓主唱一般都带有鲜明的偶像力场,大部分人没记住一个乐队之前就很容易记住一个英俊的主唱,这在音乐这个盛产英雄的领域是极为占便宜的。

    像Pink  Floyd这样,在一众偶像气质爆棚的主唱乐队中,纯粹做音乐、做旋律做到世界范围唱片销量前三,即使是在欧美这样大众有良好音乐素质的地方,也是地狱级的难度吧?

    因此我们也许可以说,Pink  Floyd比其他神嗓乐队离音乐这个概念更近一些。因为其他乐队更多是“歌”,而Pink  Floyd是“音乐”。

    Pink  Floyd在这一点上的劣势其实很明显,因为可能大部分人一开始对Pink  Floyd几个成员的印象都是很模糊的。

    很多从来不听音乐的人也许都听说过上个世纪最传奇的偶像之一列侬,但是跟披头士地位相差不多的Pink  Floyd,却并没有一个鲜明的个人形象,这当然也从另一个侧面印证了Pink  Floyd在音乐上的成就和伟大。

    当然,玩音效容易走另一个极端:彻底忽略音乐。这也是寂寞爷重要性的体现。

    水爷曾经有一段时间失心疯了,想要抛弃所有乐器,用什么锅碗瓢盆,外加一些个效果,弄一个专辑,是寂寞爷的平衡阻止了水爷的极端。寂寞爷毕竟是个音乐家,他是追求好听的,毕竟如果噪音也算音乐,那还弹吉他干嘛?

    除去了神嗓的浮华,音乐的本质在Pink  Floyd这里体现得淋漓尽致。

    一般来说,一支乐队每个乐器的音轨是弹奏乐器的那个人完成的,吉他不会帮助鼓手写鼓手的部分,贝斯也不会过问吉他,也就是说,必须每个位置都是最顶尖的,写出属于那个位置的最高水准,歌曲的整体才能是最出色的。

    而想达成Pink  Floyd这样的高度,最顶尖就已经不行了,而是必须每个位置都是神级天才。

    Pink  Floyd真是令人嫉妒,这四个人几乎毫无缺点,如果算上syd那就是五个天才,真是令人崩溃,五个天才未成名就撞在一起只能说是神迹了。

    他们最顶尖的几部专辑,灵感如漫天瀑布般往你脸上糊来,砸死你为止。每一个段落听完,让那时候初听Pink  Floyd的边浪都想更衣沐浴痛哭膜拜十分钟。

    说到这里边浪如此喜欢Pink  Floyd的原因也就呼之欲出了:“因为也许只有他们为摇滚乐达到了音乐的极限。”

    虽然这个想法有些偏颇,但是也许音乐风格有时候是有贵贱之分的。

    放在历史的长河中,很多当今流行的音乐,都会如过眼云烟。几百年后回望现在,回望摇滚乐,人们会怎么评判?摇滚乐究竟达到了怎样的艺术境界?究竟是否能够成为一种“艺术”?

    边浪喜欢摇滚的一开始,虽然在世界范围内,摇滚已经融入并影响到几乎所有的音乐种类,甚至摇滚已死都已说烂了几十年,但这种音乐在华夏的语境下是叛逆和流氓的代名词,是不被主流媒介认同的。

    早先很多华夏人也把摇滚当作一个发泄的音乐,但随着越来越喜欢,就会不禁开始担忧起摇滚的身份问题。

    摇滚只是一种低俗的音乐,不登大雅之堂吗?摇滚只是一时的喧嚣,永远无法与古典音乐这样的庞然巨物相比吗?

    这些问题,在边浪逐渐理解了Pink  Floyd后,才有了答案。

    Pink  Floyd几乎就是摇滚的上限。对音效的探索,对心灵的触动,最关键的是史诗感!!可以看看柏林的墙演唱会就明白了,还只是Pink  Floyd中的水爷一个人,就可以撑起几万人的场子,厚重、深刻、华丽、爽快、直击人性的巨型演出。

    Pink  Floyd像天神一样运筹帷幄指挥一切,古典音乐也做不到吧?伟大如虫团,初生之时依然很幼稚,而且即使到了最后,他们也没能达到Pink  Floyd的史诗感吧?

    从此之后边浪就释然了。有了Pink  Floyd,你再也不用担心自己喜欢的摇滚乐是年轻人不懂事的玩玩闹闹,再也不用担心你年老之后回想曾经喜欢的摇滚乐而悔不当初。

    因为Pink  Floyd代表的,是一种可以跨越时空的终极意义。

    所以,这一切在水蓝星上,会完美的移植到边浪和滚石的身上!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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